專利申請人可能享受到的優(yōu)惠:專利費減(基礎介紹篇)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專利費用減緩辦法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減緩繳納有關費用。
 
 
專利費用減緩種類
 
根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規(guī)定,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請求減繳下列專利費用:
 
1.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2.發(fā)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3.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
 
4.復審費。
 
專利費用減緩條件
 
1.個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
 
2.企業(yè):上年度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低于100萬元;
 
3.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以上(含兩個)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以上規(guī)定。
 
專利費用減緩比例
 
1.專利申請人為一個個人或者單位的,可減繳規(guī)定費用的85%。
 
2.專利申請人為兩個以上(含兩個)的個人或者單位的,可減繳規(guī)定費用的70%。
 
 
 
 
 
 
費減所需證明材料
 

 
 
1.個人: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證明;無固定工作的,需提交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于其經濟困難情況證明。證明文件上必須加蓋公章并寫上身份證號碼;
 
2.企業(yè):企業(yè):需要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上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以及年度納稅申報表封面。
 
3.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提交法人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總結
 
費用減繳請求是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提出的,可一并請求減繳上述費用。
 
收費減繳請求批準后,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發(fā)生變更的,對尚未繳納的費用,變更后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人應當重新提交收費減繳請求。
 
個人和單位在辦理專利費減備案時不同情形需要不同的材料,如果材料準備不當,可能會延誤辦理費減的時間,很有可能錯過減繳政策,建議委托正規(guī)代理機構辦理專利費減備案,在代理機構的幫助下辦理有關專利費減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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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3-10-17 閱讀:1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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